各位考生:
大家好!
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2022年12月24日至26日进行,为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权威性、严肃性,确保考试安全健康顺利,请仔细阅读以下温馨提示:
一、认真填报有关信息。为保证考生顺利参加考试,请考生本人务必于2022年12月5日至23日期间,登录“2023年江西省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健康状况登记系统”(http://jdyw.jxeea.cn:82/,用户名为身份证号,密码为姓名),认真阅读省教育考试院和报考点的提示信息,并真实、准确地填报个人信息,开考前如有变化请及时更新,以免影响正常考试。请广大考生保持报名时所填手机号的畅通,及时查看短信、接听电话,及时关注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和赣州教育官网或微信公众号、学信网公众号、江教在线微信公众号了解研究生考试最新动态。
特别提醒:请尚未返回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按照“两地”(目前所在地和报考点所在地)属地出行、检测等疫情防控要求,合理安排行程,提前返回报考点所在地;已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非必要不跨区域流动,并减少人员聚集,以免影响正常考试。
二、做好考前准备。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按照《考场规则》和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的要求自备考试文具。《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考前要仔细阅读《准考证》上面的信息,记住考点名称和地址,提前熟悉考点交通路线、考场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每科考前,仔细检查是否带全所需的证件及考试用品,特别注意检查准考证和身份证,提前到场接受身份验证和安检,以免影响考试。
三、熟悉考点设置。赣州市教育考试中心报考点共设12个考点学校。12月24日-25日的考试:赣州一中考点(地址:赣州市章贡区厚德路45号),赣州中学考点(赣州市章贡区赣康路20号)、赣州三中青年路校区考点(赣州市章贡区青年路30号)、赣州四中考点(赣州市章贡区健康路53号)、赣州七中北区考点(赣州市章贡区建国路71号)、章贡中学濂江路校区考点(赣州市章贡区章江新区濂江路10号)、江西理工大学红旗大道校区考点(赣州市章贡区红旗大道86号)、赣南科技学院(赣州市章贡区客家大道156号)、赣南师范大学黄金校区考点(赣州市蓉江新区师院南路1号)、赣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考点(赣州市蓉江新区高校园区35号)、赣州六中考点(赣州经开区黄金大道与客家大道西南角)、赣州十五中考点(赣州蓉江新区玫瑰路)。12月26日(第三天考试)考场设在赣南科技学院考点(赣州市章贡区客家大道156号)。具体安排请考生查询附件2:《2023年硕士研究生考试赣州市教育考试中心报考点考点安排表》。12月8日-10日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chsi.com.cn)申请借考并获批准到我市借考考生的考试地点将另行公告。
四、诚信参加考试。认真阅读附件1《江西省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以下简称《考场规则》),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和考试纪律,诚信参加考试。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考试院的要求,所有考点建立了网上巡查视频监控系统,配备安检专用的金属探测仪、身份证验证设备。考生在考试过程中的一举一动都将通过网上巡查视频监控系统的“千里眼、顺风耳”功能反映到教育考试管理部门并录像。考试作弊已成为人人唾弃的可耻行为,代考或请人代考已入刑。按照规定,报考时每个考生都已签署了《诚信考试承诺书》。希望广大考生端正考风考纪,摒弃一切侥幸心理,自觉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指挥,不参与任何形式的违纪舞弊行为,不弄虚作假伪造报名考试资格,不请人代考或代替他人考试,不夹带抄袭,不携带高科技作弊工具等,做到诚实守信,争做文明考生。特别提醒广大考生开考前应再次仔细自我检查,确认没有携带具有存储、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如手机)等违规物品进入考场。有违纪、作弊等行为,按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五、谨防上当受骗。特别提醒广大考生要高度警惕,切莫轻信不法分子利用互联网、QQ、微信、小广告等方式和手段兜售所谓“考题”、“答案”、“高科技作弊工具”等诈骗活动,防止陷入骗局而影响自己的考试。一定要从正规渠道获取招生考试信息, 不要将身份证等个人信息透露给他人或培训招生中介,以免上当受骗。
考生们,“执笔为剑,披荆斩棘;以梦为马,不负韶华。” 希望所有考研人都能如愿以偿,给自己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最后真诚地祝愿你们发挥正常水平,考出优异成绩,实现人生理想!
附件:1. 江西省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
2.2023年硕士研究生考试赣州市教育考试中心报考点考点安排表
赣州市教育考试中心
2022年12月8日
附件1:
江西省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考场规则
一、考生应当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相关工作地点的秩序,不得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进入考点后,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不得在考场外逗留,应当主动配合监考员按规定对其进行的身份验证核查、安全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按照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和考点具体要求存放手机等非考试用品。
三、考生只准携带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考试用品(如黑色字迹签字笔,以及铅笔、橡皮、绘图仪器等 ),或者按照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的所需携带的用具。统考科目化学(农)(科目代码315)可使用具有对数及幂指数计算功能的科学计算器(不得使用带字典存储和编程功能的科学计算器),其他统考科目考试中不允许使用计算器。自命题科目是否允许使用计算器(不含字典存储和编程功能)以准考证上招生单位说明中的备注为准,如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没有说明的,一律不允许使用计算器。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照相设备、扫描设备、智能设备等)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考生在考场内不得私自传递文具、用品等。
四、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核验。《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领到答题卡、答题纸、试卷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考生编号等信息,按照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要求粘贴条形码等。凡漏贴条形码、漏填(涂)、错填(涂)或者字迹不清的答卷影响评卷结果,责任由考生自负。遇试卷、答题卡、答题纸等分发错误及试卷字迹不清、漏印、重印、缺页等问题,可举手询问。但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五、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方可开始答题。
六、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当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试机构规定的区域逗留或者交谈。
七、考生应当在答题纸的密封线以外或者答题卡规定的区域答题。不得使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写在草稿纸或者规定区域以外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在答卷、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答题过程中只能使用同一类型和颜色字迹的笔。
八、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者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试题、答案或者交换试卷、答题卡、答题纸,不准将试卷、答卷、答题卡、草稿纸故意损毁或带出考场。
九、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立即停笔并停止答题。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试卷和答题卡放在桌上,由监考员逐一收取。自命题科目,由考生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或者答卷)装入原试卷袋内并密封签字。经监考员逐个核查无误后,方可逐一离开考场。
十、考生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执行,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2:《2023年硕士研究生考试赣 州市教育考试中心报考点考点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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